我公司开发的“航洋信和广场”项目已进入项目前期开发阶段,现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标项目内容概况
(1)项目名称:航洋信和广场
(2)工程地点:本项目地块位于南宁五象新区五象大道与平乐大道交汇处附近,北面紧邻五象大道。
(3)招标范围: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开工前的场地平整工作,围墙砌筑。项目占地总面积:20890平方米,工期:12天,土石方总量约 万立方米。
(4)场地成果要求:场地平整至±0.000标高,围墙砌筑(沿规划用地红线砌筑2.2米高、200mm宽的围墙,沿五象大道开设一扇铁门)。
(5)投标要求:投标报价单包括:报价单(项目按场地成果要求标准采用包干价,不再另作决算)、具体施工方案等投标资料。
二、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
(1)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。
(2)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(含二级)以上资质。
(3)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(4)近五年内在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,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法、违纪的不良行为记录。
三、资格审查方式
资格预审
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,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:
(1)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,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考察并审查,认为投标人具备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资格与能力;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解释权。
(2)在整个招标过程中,若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与其资格预审发生实质性改变,招标人可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。
四、资金来源
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。不管投标结果如何,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。
五、中标原则
(1)在满足招标单位招标要求的前提下,综合评比高的投标单位中标。
(2)符合中标原则的投标单位经招标单位复查,投标书的总报价误差率超过3%或被发现有欺诈行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。
六、投标有效时间
(1)投标有效时间:2011年12月14日——2011年12月16日
(2)在投标有效时间过后不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的材料,不能参与投标。
如有意参与此项目场地平整的单位,请持下列资料复印件联系我司,参加投标报名,初步审查通过后,再行获取相关工程技术资料,编制标书参加投标会议。(以下资料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公章)
⑴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书;
⑵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;
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;
⑷施工单位近年内完成的或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资料。
联系地址: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1号楼24层
联系电话:0771-5534826
报名截止日期:2011年 12 月 16 日
广西航洋信和置业有限公司
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